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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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40
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2、2026-006)。
鉴于全资孙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实”)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600万元授信额度,为保证深圳精实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深圳精实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3栋401法定代表人:黄剑波
主营业务:锂电测试自动化设备、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能源装备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海南华自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精实99%和1%的股权
5、担保金额:公司为深圳精实提供本金不超过1,600万元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9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